城市污水處理工藝
城市污水工藝有預處理工藝(格柵+調節(jié)+沉砂)、一級處理工藝(沉淀、過濾或適當的曝氣,以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調整pH值及減輕污水的腐化程度的工藝過程)、二級處理工藝、深度處理工藝和污泥處理工藝,以及最終的污泥處理。
預處理格柵:是由一組平行的金屬柵條制成的金屬框架,斜置在廢水流經的渠道上,或泵站集水池的進口處,用以截阻大塊的呈懸浮或漂浮狀態(tài)的固體污染物,以免堵塞水泵和沉淀池的排泥管。截留效果取決于縫隙寬度和水的性質。
預處理調節(jié)池:為了保證后續(xù)處理構 筑物或設備的正常運 行,需對污水的水量 和水質進行調節(jié)。酸性污水和堿性污水 在調節(jié)池內進行混合, 可達到中和的目的。短期排出的高溫污水 也可用調節(jié)的辦法來平衡水溫。
預處理沉砂:從污水中分離密度較大的無機顆粒,保護水泵和 管道免受磨損,縮小污泥處理構筑物容積,提高污泥 有機組分的含率,提高污泥作為肥料的價值。
一級處理工藝沉淀:是利用水流中懸浮雜質顆粒向下沉淀速度大于 水流向下流動速度、或向下沉淀時間小于水流流出沉淀池的時間時能與水流分離的原理實現水的凈化。
一級處理工藝過濾:是使污水通過顆粒濾料或其它多孔介質,利用機械篩濾作用、沉淀作用和接觸絮凝作用截留水中的懸浮雜質,從而改善水質的方法。
一級處理工藝曝氣:通過散氣葉輪,將“微氣泡”直接注入未經處理的污水中,在混凝劑和絮凝劑的共同作用下,懸浮物發(fā)生物理絮凝和化學絮凝,從而形成大的懸浮物絮團,在氣泡群的浮升作用下“絮團”浮上液面形成浮渣,利用刮渣機從水中分離;
污水二級處理工藝是污水經一級處理后,再經過具有活性污泥的曝氣池及沉淀池的處理,使污水進一步凈化的工藝過程。
深度處理工藝:深度處理工藝的方法有:絮凝沉淀法、砂濾法、活性炭法、臭氧氧化法、膜分離法、離子交換法電解處理、濕式氧化法、蒸發(fā)濃縮法等物理化學方法與生物脫氮、脫磷法等。
污泥處理工藝:目的是使污泥初步減容,縮小后續(xù)處理構筑物的容積或設備容量。
污泥處理:對污泥進行濃縮、調質、脫水、穩(wěn)定、干化或焚燒等減量化、穩(wěn)定化、無害化的加工過程。